【高芽面试】2023西藏自治区考录公务员公告(297人)发表时间:2023-02-16 09:36 报名时间:2月13日9:30—2月17日18:30 准考证打印:3月15日上午9:30起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3月18日公共科目笔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职岗位考录(招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西藏自治区2023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计划 2023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采取定编定岗方式计划考录297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具体考录计划和职位信息详见附件。 二、考录对象 (一)我区生源取得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二)其他符合我区考录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1.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西藏专项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和乡村振兴专干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在藏工作且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含在藏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干部职工配偶及子女,驻藏部队现役军官、士官配偶及子女。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 (七)具有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我区生源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公职人员。 6.“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二)各招考职位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计划表。 (三)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西部计划西藏专项志愿者报考其他职位的,服务期须满1年且考核合格;报考“仅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服务期须满2年且考核合格。 (四)我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和乡村振兴专干等报考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时间为2月13日9:30—2月17日18: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http://hrss.xizang.gov.cn)。考生通过首页“西藏自治区2023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报名”链接进入报名系统。 (三)报名有关事宜 1.笔试开考比例为3:1,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职位除外),考生按照所学专业改报其他职位。 2.报考人员对计划和职位信息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书等要求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通过表中所留联系方式直接向招录机关咨询。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考录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3月15日上午9:30起通过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报考指南》,熟悉报考流程,按照《报考指南》要求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下载并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须认真严肃选择报考职位,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更改相关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仅限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西藏专项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和乡村振兴专干等报考。 5.考生在下载准考证、政审表和《诚信报考承诺书》时如遇问题,请及时拨打考务和技术服务电话解决。联系电话:0891-6328229。 6.本次考录免收报名费。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满分15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科目全部为主观性试题,满分150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笔试试题分为三类,分别适用于地市级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一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二类)、行政执法类职位(三类),具体职位所对应的考试科目详见计划和职位信息表。 (二)笔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笔试时间为3月1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30—11: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30—17:00 申论 本次笔试设置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7个区内考区和北京市、成都市、武汉市、咸阳市4个区外考区,请考生根据本人意向谨慎选择考区,一经选定,不允许更改。根据各考区报名人数情况设置笔试考点,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信息一致)参加笔试。 (三)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成绩相加即为考生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直接加分。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视情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 (四)加分政策 1.对在校就读期间受到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称号的高校毕业生,获得一项(次)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不累计加分。 2.对被评为2022年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中符合报考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条件的直系子女予以加分。其中,县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5分;地市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10分;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15分。对被评为两项(次)以上“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 3.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每服役期满1年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17日前将本人或家庭获奖材料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其中,经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称号的高校毕业生到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599552);被评为2022年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直系子女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377104);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到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处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569927)。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通过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 (五)雷同试卷鉴定 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的答卷进行雷同鉴定。经国家有关部门雷同试卷鉴定后,确认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处理。 (六)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报名网站发布,考生可使用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七、面试和资格复审 (一)面试 1.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计划招录人数3:1的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与职位计划招录人数的比例低于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工作安排,持本人毕业证(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按期毕业的证明材料)、身份证、诚信报考承诺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准考证等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并将资格复审结果列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诚信报考承诺书》从本次考录报名系统下载。 八、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原则上按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职位规定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成绩)/3×50%+面试成绩×50%。 (一)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由各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区直招考单位组织实施。 2.报考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考察政审 招考单位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开展考察政审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档案审核、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特别是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考察对象须填写《西藏自治区2023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政审表》,考察工作人员要对考察对象实事求是作出考察结论。 对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和考察政审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以及考察政审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 并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考部门、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录用派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下发录用通知,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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